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2010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选拔赛简章

2009-11-29 14:05  来源:贵阳巨人教育   作者:佚名

 

2010年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

贵州赛区选拔赛简章

 

 

 

 

    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是由中央电视台主办、报中宣部批准备案的、面向全国观众的大型电视英语大赛。大赛本着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的原则,为所有爱好英语的电视观众提供了一个锻炼自我、认识自我、捕捉机遇的舞台,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

主办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   贵州省教育厅
报名地址:贵阳巨人文化艺术学校总部 (中山东路170号大十字智诚百货大楼侧门停车场对面薇薇新娘旁边)
报名热线: 5821885   5822007

 

一、大赛宗旨:

1、培养兴趣   增强信心   展示风采   树立榜样

2、成长比成绩更重要   体验比名次更珍贵

 

二、比赛安排:

1.资格赛:200910-11  由各学校组织开展校内英语比赛,幼儿组、小低组比赛形式为口语展示;小高组以上为笔试,全省统一考试。

2. 初赛:200912-2010年元月  由资格赛晋级选手参加。

3.复赛:20102-3   由各区县晋级选手参加。

4.半决赛/决赛:20104-5   集中赛会制,由贵州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地区晋级选手参加。

5、全国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拟定于20105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6大赛是一项全民文化公益活动,由中央电视台划拨部分资金用于全国总决赛的节目录制、制作及播出。节目播出时间为:20107月至8月。

 

三、比赛费用:

根据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组委会关于各级赛区可以为选手提供与大赛有关的、收费合理的、服务到位的各种必要的有偿服务,由选手自愿参加的规定,贵州赛区选拔赛各阶段的费用规定如下:

1.大赛免收报名费。

2.资格赛免费参加

3.初赛参赛费50(免费赠送大赛注册卡即希米会员卡,所有参加初赛的选手必须到大赛官网进行注册,否则后续比赛成绩无效。所有希米会员可以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各种会员活动及优惠参加大赛组委会签约教育机构的各类培训。)

4.复赛参赛费60元。

5.半决赛、决赛:采取赛会制,免收参赛费,食宿由贵州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选手自理。

6.大赛培训:组委会指定机构统一培训,由选手自愿报名参加。

资格赛

幼儿/小低资格赛前培训:150/

小高组/初中组/高中组笔试:60/人(含《笔试实训指南》壹本。)

初 赛培 训:399/人(含《培训教程》);

复 赛培 训:450/人(不含《培训教程》)

半决赛/决赛培训:另行通知。

7、培训资料:

《笔试实训指南》:20/

《培训教程》:99/本(暂定)

《指向》:60/

特别说明:大赛各类培训及资料由选手自愿参加或购买,各级组委会及承办机构不得以此作为选手参赛的必要条件。

 

四、比赛形式:

每组4名选手参赛(有才艺表演的选手在集体答题完毕后单独表演),比赛结果当场揭晓,晋级初赛的选手佩戴“闪亮之星”微章,未晋级选手佩戴“未来之星”微章。赛后晋级的选手接到组委会发的晋级通知单后可自愿到幼儿园带老师处领取个人报名表填写,并缴纳50元报名费。报名后再到老师处领取注册卡到大赛贵州官方网站注册,否则后续比赛成绩无效。

 

五、报名须知:                                         

1凡喜爱英语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大赛。

2大赛设置幼儿组、小低组(1-3年级)、小高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等组别,各组别选手通过资格赛、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五个层次进行
3大赛分为各省赛区选拔赛、全国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省级赛区负责本省报名选手的选拔和比赛组织工作,全国组委会监督测评。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选手请在指定地点挂牌等候入场,家长准时到规定赛场等候。

2请入场的家长保持赛场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机或调至振动,在会场内家长不能交头接耳,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比赛进行。

3会场内禁止吸烟。

4比赛按参赛号码入场进行,比赛正式开始主持人将宣布入场选手号码及姓名,并由工作人员带领选手入场进行比赛。

5比赛结束的选手由工作人员带领其离场到指定地点,为了不影响比赛选手的正常发挥,家长中途不得随意进出赛场。

6进入初赛的选手名单将于近期在选手所在幼儿园公布,请家长到时注意查看。具体初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1大赛按区、市、省设置相应奖项,本年度大赛贵州赛区决赛各组别将设置冠、亚、季军各1名,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3名,星光奖若干名,最佳语音奖、最具风采奖、最具人气奖、幽默风趣奖(高中组)、机智灵活奖(初中中/小高组)、最具勇气奖(小低组/幼儿组)等单项奖。

2大赛设最佳组织奖、团体总分奖、优秀指导老师奖等奖项。

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2006313)中第4条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本届大赛各阶段比赛一律不设奖金和任何形式的奖品,只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或奖杯、纪念品。



也可通过邮箱报名:

报名表格下载images.juren.com/file/quick/200911/%B1%A8%C3%FB%B1%ED.doc

填写表格发至 starbgm@163.com